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94.⒁三级和四级通奸,无论在行为上有没有犯下,都照着理解力和意愿参与其中的程度和性质而算为罪恶。出于理性或理解力所犯的三级通奸,和出于意愿所犯的四级通奸是严重的,因而是罪恶;其严重程度取决于参与其中的理解力或意愿的性质,这一点从刚才的讨论(490-493节)可以看出来。原因在于,正是意愿和理解力使得一个人成为人。事实上,这二者不仅是心智中所发生一切的源头,而且还是身体中所发生一切的源头。谁不知道身体不会凭自己行动,而是意愿藉着身体行动?嘴巴不会凭自己说话,而是思维藉着嘴巴说话?所以,若意愿被拿走,行为立时停止;若思维被拿走,嘴里的话立时停止。因此,显而易见,在行为上所犯通奸的严重程度取决于理解力和意愿参与其中的程度和性质。从主的话清楚可知,即便它们在行为上没有犯,也是一样严重:
你们听见古人有话说,不可通奸。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别人的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通奸了。(马太福音5:27,28)
在心里犯通奸就是在意愿中犯通奸。
有许多原因使得通奸者没有在行为上犯通奸,而是在意愿和理解力上犯了通奸。人们克制行为上的通奸是因为害怕世间法律及其制裁;害怕名声扫地,因而失去尊重;害怕由此染上疾病;害怕家中妻子吵闹,因而生活不得安宁;害怕遭到丈夫或亲属的报复;以及害怕被仆人殴打;因为贫穷,或贪婪;因为疾病、自虐、年龄或性无能而造成的疲软,从而害怕陷入窘境。若有人出于这些或类似原因而在行为上克制通奸,却在意愿和理解力上赞成它们,那他仍是一个通奸者。因为他还认为这类行为不是罪,在灵里认为它们在神眼里并非不合法。他就这样在灵里犯了通奸,尽管没有在身体上,在世界面前犯下。所以死后,当他成为一个灵时,就会公开赞成它们。
243.理解力能被提升至天堂之光,也就是天使的智慧,而意愿无法被提升至天堂之热,也就是天使的爱,除非人避恶如罪并仰望主,这一点已通过灵界经历向我清楚显明。我经常看见并发觉,那些只知道有一位神,主曾生而为人,别的几乎什么也不知道的简单灵人,充分理解天使智慧的奥秘,几乎与天使无异。不仅这些简单灵人,就连许多魔鬼团伙也是如此。然而,他们听见这些事时能明白它们,但在自己里面思考时则不能。因为当他们听见这些事时,光从上面进入;而当他们在自己里面思考时,除了对应于他们的热或爱的光之外,其它光无法进入。因此,当他们听见并明白这些奥秘时,一转移注意力,就什么也不记得了。事实上,那些属魔鬼团伙的人甚至厌恶地弃绝这些事,全然否认它们,因为他们的爱之火及其光是虚幻的,在他们里面造成黑暗,从上面进入的天堂之光便被这黑暗熄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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