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93.⒀这些人所犯的通奸是最严重的罪,会作为有意的邪恶被归罪于他们,并作为有罪居住在他们里面。它们在严重性上属于最高级别,比前面几种严重得多。因为意愿在其中起主导作用,而在前面几种里面,理解力起主导作用;人的生命本质上是其意愿的生命,形式上是其理解力的生命。原因是,意愿与爱行如一体,爱是人生命的本质,它通过诸如与其一致的那类事物在理解力中形成它自己。因此,就本身而言,理解力无非是意愿的形式。由于爱属于意愿,智慧属于理解力,故智慧无非是爱的形式;同样,真理无非是良善的形式。从人生命的本质,也就是说,从其意愿或爱发出之物主要被称为目的或动机。从其生命形式,也就是说,从其理解力及其思维发出之物则被称为打算或意图。此外,有罪主要用来称谓意愿;所以我们说,每个人都因着遗传而带有邪恶的罪性,但邪恶本身来自人,换句话说,此人要为自己的邪恶负责。这就是为何四级通奸会作为有意的邪恶被归罪,并作为有罪居住在通奸者里面。
418.人们普遍认为,智慧构成人。因此,当人们听见某人智慧地谈论和教导时,他们就认为这个人是有智慧的。事实上,当时这个人自己也是这么认为的,因为当在其他人面前说话和教导时,他基于他的记忆进行思考;他若是一个纯属世的人,就照着其爱的表层,也就是对名誉、荣耀和物质利益的情感进行思考。然而,当这个人独自一人时,他就照其灵的内在之爱进行思考,这时他的思维就不是智慧的,有时甚至是疯狂的。由此可见,判断一个人,不可按他智慧的言谈,而是按他的生活;也就是说,不可按他那脱离生活的智慧言谈,而是按他与自己的生活相结合的智慧言谈。我们所说的生命是指爱。爱是一个人的生命,如前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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