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93

493.⒀这些人所犯

493.⒀这些人所犯的通奸是最严重的罪,会作为有意的邪恶被归罪于他们,并作为有罪居住在他们里面。它们在严重性上属于最高级别,比前面几种严重得多。因为意愿在其中起主导作用,而在前面几种里面,理解力起主导作用;人的生命本质上是其意愿的生命,形式上是其理解力的生命。原因是,意愿与爱行如一体,爱是人生命的本质,它通过诸如与其一致的那类事物在理解力中形成它自己。因此,就本身而言,理解力无非是意愿的形式。由于爱属于意愿,智慧属于理解力,故智慧无非是爱的形式;同样,真理无非是良善的形式。从人生命的本质,也就是说,从其意愿或爱发出之物主要被称为目的或动机。从其生命形式,也就是说,从其理解力及其思维发出之物则被称为打算或意图。此外,有罪主要用来称谓意愿;所以我们说,每个人都因着遗传而带有邪恶的罪性,但邪恶本身来自人,换句话说,此人要为自己的邪恶负责。这就是为何四级通奸会作为有意的邪恶被归罪,并作为有罪居住在通奸者里面。


圣爱与圣智 #360

360.由于主是神性

360.由于主是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两者本质上就是祂自己,所以为了可以住在人里面,并赐予人生命,祂有必要在人里面为自己创造并形成容器和居所;一个是为爱,一个是为智慧。人里面的这两个容器和居所被称为意愿和理解力;爱的容器和居所被称为意愿,智慧的容器和居所被称为理解力。在接下来的讨论中,我们会看到,两者属于人里面的主,人的一切生命都源于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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