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92

492.⑿四级通奸出

492.⑿四级通奸出于意愿;犯这种通奸的,是那些视通奸为可允许和可接受的,并且无足轻重以至于不值得在这个问题上运用理解力的人。这些通奸因其源头而有别于前面的。其源头是人类与生俱来的堕落意愿,也就是遗传的邪恶。一旦一个人到了自主判断这个点,他就会盲目顺从自己的意愿,即这种遗传性,而不去判断自己的行为,即通奸是否邪恶。因此,我们说,他视通奸为无足轻重以至于不值得在它们上面运用理解力。但被称为理性通奸的那类通奸的源头是一种扭曲的理解力,犯这些通奸的,是那些确认这类行为不是罪恶的人。对后者来说,理解力起主导作用;而对前者来说,意愿起主导作用。在自然界的人看来,这二者的区别并不明显;但在灵界的天使看来,区别是显著的。在灵界,一般来说,所有恶人都是照着源于意愿或理解力,然后被接受并变成自己的邪恶来区分的。在地狱,他们就根据这个原则被分开;其邪恶出自理解力的地狱灵靠前居住,被称为撒旦;其邪恶出自意愿的地狱灵靠后居住,被称为魔鬼。正因这种普遍划分,圣言才提及撒旦和魔鬼。对于被称为撒旦的那些恶灵和通奸者来说,理解力起主导作用;而对于那些被称为魔鬼者来说,意愿起主导作用。不过,要解释这些区别,以便理解力能明白它们是不可能的,除非先知道意愿与理解力之间的区别,并给出有关心智如何由意愿通过理解力形成,以及心智如何由理解力通过意愿形成的描述。在凭理性明白上述区别之前,必须先有这方面的知识。不过,这需要一整本书。


圣爱与圣智 #89

2.2热与光从神性之

2.2热与光从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所产生的太阳发出

89.天使和灵人所居的灵界与世人所居的自然界一样,也有热和光在里面。而且,热同样被感受为热,光也被视为光。但灵界的热与光完全不同于自然界的热与光,可以说毫无共同之处。它们彼此的区别犹如活物与死物的区别。灵界的热本身是活的;光也是活的;而自然界的热本身是死的,光也是死的。因为灵界的热与光从纯然为爱的太阳发出,而自然界的热与光从纯然为火的太阳发出;爱是活的,神性之爱是生命本身;而火是死的,自然界太阳的火是死亡本身。它之所以被称为死亡,是因为它没有一丝生命在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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