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91.⑾这些人所犯的通奸是重罪,并照着确认程度而被归罪于他们。唯独理解力进行确认,并且一旦确认,它就会成为意愿的同盟,并把它安置在自己周围,从而驱使它服从。确认通过推理实现,而心智要么从它的高层区域,要么从它的低层区域抓取推理。若推理出自与天堂相联的高层区域,心智就会赞成婚姻,谴责通奸;但是,若推理出自与世界相联的低层区域,它就会赞成通奸,视婚姻一文不值。
人人都能确认邪恶,和确认良善一样容易;同样能确认虚假,和确认真理一样容易。不过,对邪恶的确认似乎比对良善的确认更令人愉快,对虚假的确认似乎比对真理的确认更清楚。原因在于,对邪恶与虚假的确认从身体感官的快乐、愉悦、表象和谬误那里获得其推理;而对良善与真理的确认则从高于身体感官印象的区域那里获得其推理。由于邪恶与虚假,和良善与真理一样能被确认,还由于进行确认的理解力会把意愿吸引到它这一边,意愿与理解力一起形成心智,故可知,人的心智形式取决于它的确认。若这些确认赞成婚姻,心智就转向天堂;若它们确认赞成通奸,它就转向地狱。人的心智形式的性质决定了其灵的性质,进而决定了这个人的性质。由此明显可知,死后,这个级别的通奸会照着它们的确认程度而被归罪。
402.(4)爱或意愿为未来的妻子,就是智慧或理解力,预备一个家或洞房。一个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存在于受造宇宙及其每个细节中,这是因为良善属于爱,真理属于智慧,两者在主里面,而一切受造物皆来自主。至于该婚姻如何存在于人里面,这可在心与肺的结合中,如在一面镜子里那样看出来。因为心对应于爱或良善,肺对应于智慧或真理(参看378-385节)。从这种结合可以看出,爱或意愿如何与智慧或理解力订婚,然后与它结婚,也就是与它一起步入一种婚姻。爱通过为智慧预备一个家或洞房而与它订婚,并通过藉着情感与它结合而与它结婚,后来在这个家中与它一起过智慧的生活。
这一事实只能用属灵的语言来充分描述,因为爱和智慧,因而意愿和理解力都是属灵的。诚然,属灵事物能以属世语言来表达,但只能被模糊地感知到,因为人们不知道何为爱,何为智慧,因而不知道何为对良善的情感,何为对智慧的情感,或何为对真理的情感。然而,爱与智慧,或意愿与理解力的订婚与结婚的性质,仍可以通过它们与心肺的对应关系所提供的相似性看出来。因为后者和前者的情况是一样的,并且如此相同,以至于没有任何区别,只是一个是属世的,一个属灵的。因此,从心肺清楚可知,心首先形成肺,然后与它们结合。心在胎儿内形成肺,出生后与它们结合。心在自己的家中完成这一切,它的家被称为胸,两者一起在胸部扎营,并通过称为横隔膜的隔膜和称为胸膜的覆盖物而与身体的其它器官分开。爱与智慧,或意愿与理解力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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