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9

49.⑸若能共同生活

49.⑸若能共同生活,他们仍是婚姻伴侣,否则,就会分开,有时是丈夫离开妻子,有时是妻子离开丈夫,有时彼此都离开。死后发生分离的原因在于,世上的结合很少基于对爱情的内在觉察,而是基于对爱情的外在觉察,而外在觉察掩盖了内在觉察。对爱情的外在觉察起因并源于诸如属乎爱世界、爱身体之类的事物。爱世界主要涉及财富和财产,爱身体主要涉及尊严和名声。除此之外,还包括各种有吸引力的诱惑,如姿色、伪装的优雅举止,有时甚至是不贞。而且,婚姻还受制于地域,人出生和所生活的城市或城镇。在这种情况下,婚姻没有选择的余地,只能被限制在相识的家族,以及身份地位相匹配的人当中。正因如此,世上的婚姻绝大多数是外在的,而非同时是内在的,尽管构成婚姻的是灵魂的内在结合。然而,在人死后脱去外在、披上内在之前,这种结合无法被觉察到。这就是为何死后夫妻会有分离,随后会与相似和同类者产生新结合的原因,除非在世时就有灵魂的结合。若人从青年时代就通过主热爱、渴望、寻求与一个伴侣的合法、匹配的婚姻,并唾弃、拒绝放荡的情欲侵入他们的鼻孔,这种灵魂的结合是有可能的。

揭秘启示录 #525

525.“你的愤怒临

525.“你的愤怒临到了,审判死人的时候到了”表示他们的毁灭,以及对那些没有任何属灵生命之人的最后审判。“你的愤怒”表示最后的审判(AR 340节),因而表示他们的毁灭;主的“愤怒”之所以表示这一点,是因为他们觉得好像是主出于愤怒把他们扔进地狱,而事实上,是恶人把自己扔进地狱。这就像一个罪犯将他所受的惩罚归咎于法律,或像人若把手伸进火里,就把烧伤归咎于火,或像他冲向剑刃,若被刺穿,就归咎于一个人用来保护自己的手中的剑。凡悖逆主,出于愤怒冲上去攻击受主保护者的人,都会遭遇这种情形。受审判的“死人”在普遍意义上是指那些从世界上死亡的人,但在严格意义上是指那些没有任何属灵生命的人;审判论及这些人(约翰福音3:18; 5:24, 29)。原因在于,那些拥有属灵生命的人被称为“活人”。属灵生命只在那些靠近主,同时避恶如罪的人里面。

以下经文所说的人就是指那些没有任何属灵生命的人;诗篇:

他们又与巴力毗珥连合,且吃了祭死人的物。(诗篇106:28)

又:

仇敌逼迫我的灵魂,使我坐在黑暗中,如世上的死人。(诗篇143:3)

又:

要垂听被囚之人的叹息,要释放将要死的人。(诗篇102:20)

启示录:

我知道你的作为,你有一个名,就是你是活的,其实是死的;你要警醒,坚固那剩下将近死去的。(启示录3:1, 2)

“死人”之所以是指这些人,是因为所指的是属灵的死亡;因此,“被杀之人”表示那些因属灵的死亡而灭绝的人(AR 321, 325节,以及其它地方)。但以下经文中的死人是指那些从世界上死亡的人:

死了的人都凭着这些案卷所记载的受审判。(启示录20:12)

又:

其余的死人没有复活。(启示录20:5)

原因在于,在那里,“第一次的死”是指属世的死亡,也就是离世;“第二次的死”是指属灵的死亡,也就是诅咒,或罚入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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