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9

49.⑸若能共同生活

49.⑸若能共同生活,他们仍是婚姻伴侣,否则,就会分开,有时是丈夫离开妻子,有时是妻子离开丈夫,有时彼此都离开。死后发生分离的原因在于,世上的结合很少基于对爱情的内在觉察,而是基于对爱情的外在觉察,而外在觉察掩盖了内在觉察。对爱情的外在觉察起因并源于诸如属乎爱世界、爱身体之类的事物。爱世界主要涉及财富和财产,爱身体主要涉及尊严和名声。除此之外,还包括各种有吸引力的诱惑,如姿色、伪装的优雅举止,有时甚至是不贞。而且,婚姻还受制于地域,人出生和所生活的城市或城镇。在这种情况下,婚姻没有选择的余地,只能被限制在相识的家族,以及身份地位相匹配的人当中。正因如此,世上的婚姻绝大多数是外在的,而非同时是内在的,尽管构成婚姻的是灵魂的内在结合。然而,在人死后脱去外在、披上内在之前,这种结合无法被觉察到。这就是为何死后夫妻会有分离,随后会与相似和同类者产生新结合的原因,除非在世时就有灵魂的结合。若人从青年时代就通过主热爱、渴望、寻求与一个伴侣的合法、匹配的婚姻,并唾弃、拒绝放荡的情欲侵入他们的鼻孔,这种灵魂的结合是有可能的。

圣爱与圣智 #367

367.⑷通过这些最

367.⑷通过这些最初成分,生命从每个部分而存在于整体中,从整体而存在于每个部分中。原因在于,包括脑和身体的整体,最初仅由从其在脑里面的最初成分发出的纤维构成。它没有其它起点,这一点从刚才的说明(366节)明显可知。因此,整体由一切部分产生。生命通过这些最初成分,从整体而存在于每个部分中,因为整体给每个部分供应它的份额和需求,由此使它成为整体的一部分。总之,整体由各个部分产生,各个部分则依赖于整体。这种相互关系和由此而来的结合是存在的,这从人体里面的许多事物清楚看出来。因为其中的情形与一座城市或一个国家是一样的;整体由作为其部分的人民形成,部分或人民则依赖于整体。凡有某种结构的事物,尤其人里面的一切事物都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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