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89.⑼这些人所犯的通奸照着事后理解力赞成或不赞成通奸而被归罪于他们。人的理解力越赞成罪恶,他就越将其归给自己,并把它们变成自己的。赞成就是同意,同意会诱使心智热爱它们。那些一开始未经理解力同意而犯下,后来又得到赞成的通奸也一样。如果后来它们没有得到赞成,情况则相反。原因在于,理解力盲目的情况下所犯的罪恶或通奸是出于肉体的情欲犯下的,和动物所具有的本能差不多。就人类而言,当犯下这些罪行的时候,理解力固然存在,但它的力量处于休眠状态,或是死的,而非处于活跃状态,或是活的。由此自然可知,这类行为被归罪与否要视后来它们被赞成或不被赞成的程度而定。我们在此所说的归罪是指死后所受的指控、因而审判;这取决于此人灵的状态。我们所说的指控不是指人在法官面前所受的指控;因为这并非取决于其灵的状态,而取决于其身体行为。如果这两种状态没有区别,那么在世被宣告无罪的人死后也会被宣告无罪,而在世被宣告有罪的人死后也会被宣告有罪;如此,后者就没有得救的希望了。
13.⑹最后审判之前,世界和教会的状态就像晚上和黑夜,但审判之后则像早晨和白昼。当真理之光不显现,真理不被接受时,世上教会的状态就像晚上和黑夜。这就是教会在最后审判之前的状态,这一点从前面所述(11节)明显看出来。但当真理之光显现,真理被接受时,世上教会的状态则像早晨和白昼。这就是为何教会的这两种状态在圣言中被称为晚上(译注:即傍晚)和早晨,以及黑夜和白昼或白日;如以下经文:
那圣者对我说,到二千三百个晚上和早晨,圣所才能正宗化过来。(但以理书8:14)
晚上和早晨的异象是真的。(但以理书8:26)
必有耶和华所知道的那一日,不是白昼,也不是黑夜,到了晚上才有亮光。(撒迦利亚书14:7)
有人从西珥呼问我,守望的啊,夜里如何?守望的说,早晨将到,黑夜也来。(以赛亚书21:11, 12)
论到教会的末期,耶稣说:
你们要警醒,因为你们不知道家主什么时候来,或晚上,或半夜,或鸡叫,或早晨。(马可福音13:35)
耶稣说:
我必须趁着白日做工;黑夜将到,就没有人能做工了。(约翰福音9:4)
以及其它经文(如以赛亚书17:14; 耶利米书6:4, 5; 诗篇30:5; 65:8; 90:6)。
由于这就是晚上和黑夜的含义,所以为了应验圣言,主也在晚上被埋葬,然后早晨复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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