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89

489.⑼这些人所犯

489.⑼这些人所犯的通奸照着事后理解力赞成或不赞成通奸而被归罪于他们。人的理解力越赞成罪恶,他就越将其归给自己,并把它们变成自己的。赞成就是同意,同意会诱使心智热爱它们。那些一开始未经理解力同意而犯下,后来又得到赞成的通奸也一样。如果后来它们没有得到赞成,情况则相反。原因在于,理解力盲目的情况下所犯的罪恶或通奸是出于肉体的情欲犯下的,和动物所具有的本能差不多。就人类而言,当犯下这些罪行的时候,理解力固然存在,但它的力量处于休眠状态,或是死的,而非处于活跃状态,或是活的。由此自然可知,这类行为被归罪与否要视后来它们被赞成或不被赞成的程度而定。我们在此所说的归罪是指死后所受的指控、因而审判;这取决于此人灵的状态。我们所说的指控不是指人在法官面前所受的指控;因为这并非取决于其灵的状态,而取决于其身体行为。如果这两种状态没有区别,那么在世被宣告无罪的人死后也会被宣告无罪,而在世被宣告有罪的人死后也会被宣告有罪;如此,后者就没有得救的希望了。


圣爱与圣智 #83

2.1神性之爱与神性

第2部分

2.1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在灵界显为一轮太阳

83.有两个世界,一个灵界,一个自然界。灵界不从自然界获取任何事物,自然界也不从灵界获取任何事物。两者完全不同,只通过对应进行交流;至于对应的性质,我们在其它地方已充分说明。举例说明这一点:自然界的热对应于灵界的仁之良善,自然界的光对应于灵界的信之真理。谁看不出,热与仁之良善,以及光与信之真理完全不同?

乍一看,它们显得如此不同,以至于就是完全不同的两样事物。因为当一个人探究仁之良善与热,或信之真理与光有何共同之处时,它们的表现就是这样;而事实上,属灵之热就是那良善,属灵之光就是那真理。这些事物本身虽如此不同,却通过对应一致。它们如此一致,以致当人在圣言中读到热和光时,与此人同在的灵人和天使理解为仁,而非热,理解为信而非光。我们举这个例子是为了说明,两个世界,即灵界和自然界如此不同,以至于彼此毫无共同之处,然而却又如此被造,以致它们通过对应进行交流并结合。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