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89.⑼这些人所犯的通奸照着事后理解力赞成或不赞成通奸而被归罪于他们。人的理解力越赞成罪恶,他就越将其归给自己,并把它们变成自己的。赞成就是同意,同意会诱使心智热爱它们。那些一开始未经理解力同意而犯下,后来又得到赞成的通奸也一样。如果后来它们没有得到赞成,情况则相反。原因在于,理解力盲目的情况下所犯的罪恶或通奸是出于肉体的情欲犯下的,和动物所具有的本能差不多。就人类而言,当犯下这些罪行的时候,理解力固然存在,但它的力量处于休眠状态,或是死的,而非处于活跃状态,或是活的。由此自然可知,这类行为被归罪与否要视后来它们被赞成或不被赞成的程度而定。我们在此所说的归罪是指死后所受的指控、因而审判;这取决于此人灵的状态。我们所说的指控不是指人在法官面前所受的指控;因为这并非取决于其灵的状态,而取决于其身体行为。如果这两种状态没有区别,那么在世被宣告无罪的人死后也会被宣告无罪,而在世被宣告有罪的人死后也会被宣告有罪;如此,后者就没有得救的希望了。
384.由于心智的一切都与意愿和理解力有关,身体的一切都与心和肺有关,所以头里面有两个脑半球,这两个脑半球就像意愿和理解力一样彼此不同。小脑主要是意愿的器官,大脑主要是理解力的器官。身体里面的心和肺同样与其它器官分开。它们通过隔膜分开,并被包裹在其称为胸膜的覆盖物中,它们形成身体中被称为胸的那一部分。身体的其余部分,被称为肢体、器官和内脏;在它们里面,这两者是结合在一起的。因此,这些部分成双成对地存在,如手臂和手,腰和腿,眼和鼻,以及体内的肾脏、输尿管和睾丸。即使不成对的器官也被分成左右两部分,包括脑本身分为两个脑半球,心分为两个心室,肺分为两个肺叶。此外,这些器官的右半部分与真理之良善有关,左半部分与良善之真理有关。或也可说,右半部分与产生智慧之真理的爱之良善有关,左半部分与爱之良善所产生的智慧之真理有关。由于良善与真理的结合是相互的,并且两者通过这种结合仿佛合而为一,所以人里面这些成对的部分在它们的功能、活动和感知上一起联合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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