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89

489.⑼这些人所犯

489.⑼这些人所犯的通奸照着事后理解力赞成或不赞成通奸而被归罪于他们。人的理解力越赞成罪恶,他就越将其归给自己,并把它们变成自己的。赞成就是同意,同意会诱使心智热爱它们。那些一开始未经理解力同意而犯下,后来又得到赞成的通奸也一样。如果后来它们没有得到赞成,情况则相反。原因在于,理解力盲目的情况下所犯的罪恶或通奸是出于肉体的情欲犯下的,和动物所具有的本能差不多。就人类而言,当犯下这些罪行的时候,理解力固然存在,但它的力量处于休眠状态,或是死的,而非处于活跃状态,或是活的。由此自然可知,这类行为被归罪与否要视后来它们被赞成或不被赞成的程度而定。我们在此所说的归罪是指死后所受的指控、因而审判;这取决于此人灵的状态。我们所说的指控不是指人在法官面前所受的指控;因为这并非取决于其灵的状态,而取决于其身体行为。如果这两种状态没有区别,那么在世被宣告无罪的人死后也会被宣告无罪,而在世被宣告有罪的人死后也会被宣告有罪;如此,后者就没有得救的希望了。


圣爱与圣智 #361

361.每个人都拥有

361.每个人都拥有这两者,即意愿和理解力,它们就像爱和智慧那样彼此不同;这一事实既为世人所知,也不为世人所知。这一事实是从普遍的感知得知的,而不是从思维,尤其理论化的思维得知的。出于普遍感知,谁不知道意愿和理解力在人里面是两个截然不同的实体?因为每个人在被告知这一点时都能感知到,他或许还会对别人说:“这个人的心意是好的,但他不是很聪明或没有弄清楚;另一方面,这个人很聪明,或这个人理解得很好,但他心意不好,或他的意愿不好。我喜欢又聪明心意又好的人,不喜欢虽然聪明,但心意很坏的人。”然而,当这个人对意愿和理解力进行理论化,或思想它们时,他没有把它们一分为二,加以区分,反而混淆了它们。原因在于,那时他的思维与其肉体视觉紧密相联。当他写下来时,更不明白意愿和理解力是两个截然不同的实体。这是因为那时他的思维与感官层,也就是此人自己的东西紧密相联。正因如此,有些人想得很好,说得也很好,但写得不好,这是女性的共同特征。

其它例子也一样。出于普遍感知,谁不知道一个过着良善生活的人会得救,一个过着邪恶生活的人会被定罪?或一个过着良善生活的人会进入天使社群,在那里作为一个人去看、去听、去说?又或者,一个出于公义而行公义,出于公平而行公平的人拥有良心?但是,如果一个人背离了普遍感知,并将这些事交给思维或理论,那么他就不知道:何为良心;或灵魂能看、能听、能说,和人一样;或良善的生活除了施舍穷人外还会是什么。你若出于思维或通过把它们理论化去写这些事,就是在用表象和谬误,以及有声音无实质的词语来证实自己的理论。因此,在有大量思想,或广泛理论化,尤其大量写下来,或将自己的理论写下来的学者当中,许多人已经削弱并模糊,甚至摧毁了自己的普遍感知;反倒是简单人比那些自以为超级智慧的人更清楚地看到何为良善和真理。

这种普遍感知是由于来自天堂的流注,该流注降至思维,甚至视觉。不过,思维一旦脱离普遍感知,就会陷入由视觉和人自己的东西所产生的幻想。你会发现事实的确如此。将某个真理告诉拥有普遍感知的任何人,他就会明白;告诉他,我们从神那里并在神里面拥有存在、生命和动作(使徒行传17:28),他就会明白;告诉他,神在爱和智慧里面与人同住,他就会明白;进一步告诉他,意愿是接受爱的容器,理解力是接受智慧的容器,并稍加解释,他就会明白;告诉他,神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他就会明白;问他何为良心,他就会告诉你。不过,把同样的话说给某个不从普遍感知,而是从原则,或从通过视觉由世界那里所获得的观念中获得思维的学者,他就不明白。然后,请想一想,究竟哪一个更有智慧。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