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89.⑼这些人所犯的通奸照着事后理解力赞成或不赞成通奸而被归罪于他们。人的理解力越赞成罪恶,他就越将其归给自己,并把它们变成自己的。赞成就是同意,同意会诱使心智热爱它们。那些一开始未经理解力同意而犯下,后来又得到赞成的通奸也一样。如果后来它们没有得到赞成,情况则相反。原因在于,理解力盲目的情况下所犯的罪恶或通奸是出于肉体的情欲犯下的,和动物所具有的本能差不多。就人类而言,当犯下这些罪行的时候,理解力固然存在,但它的力量处于休眠状态,或是死的,而非处于活跃状态,或是活的。由此自然可知,这类行为被归罪与否要视后来它们被赞成或不被赞成的程度而定。我们在此所说的归罪是指死后所受的指控、因而审判;这取决于此人灵的状态。我们所说的指控不是指人在法官面前所受的指控;因为这并非取决于其灵的状态,而取决于其身体行为。如果这两种状态没有区别,那么在世被宣告无罪的人死后也会被宣告无罪,而在世被宣告有罪的人死后也会被宣告有罪;如此,后者就没有得救的希望了。
2.7天使在主里面,主在天使里面;由于天使只是容器,故唯独主是天堂
113.天堂被称为“神的居所或住处”,以及“神的宝座”;于是,人们以为神住在天堂,如同一位国王住在他的王国。但是神,也就是主,在众天堂之上的太阳中,通过祂在光与热中的存在而存在于众天堂(如前两章所示)。不过,主虽以这种方式存在于天堂,但在那里仍如同在祂自己里面。因为如前所示(108-112节),太阳与天堂之间的距离并非距离,而是距离的表象。由于距离只是表象,故可推知,主本身就在天堂,因为祂在天堂天使的爱与智慧里面;由于主在一切天使的爱与智慧里面,而天使又组成天堂,所以主在整个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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