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87

487.⑺这些人所犯

487.⑺这些人所犯的通奸是轻罪。这一点从前面所述(486节)清楚可知,无需进一步证明。因为众所周知,一切行为的性质,以及总体上一切事件的性质,皆视当时的情况而定,这些情况或减轻或加重它们。鉴于他们是初犯,这种级别的通奸是温和的;并且只要他/她在以后的生活中弃绝这类行为,因为它们是违反神,或邻舍,或国家利益的邪恶,并由于违反这些也是违反理性的邪恶,它们仍是温和的。然而,另一方面,若作恶者没有出于上述原因中的一个弃绝它们,那么这些通奸就被算为更严重的那一类。这符合神性律法(以西结书18:21,22,24等)。然而,人无法基于这些理由或宽恕或谴责它们,或将它们定性并判为是轻还是重,因为他看不到它们。事实上,它们不在人的审判范围之内。所以,必须这样来理解:死后,它们会被如此清算和归罪。


最后的审判(续) #69

69.由于宗教构成一

69.由于宗教构成一个人的至内层,其余的一切都从这至内层发出,还由于穆罕默德在他们的头脑里与宗教紧密相连,所以总有一个穆罕默德被置于他们的视线中。他被安置在基督徒的中心地带之下,以便他们把脸转向东方,因为主在东方之上。他不是写《可兰经》的那个穆罕默德本人,而是占据他位置的另一个人;而且并非总是同一个人,他会更换。有一次是来自萨克森的一个人,他曾被阿尔及利亚人俘虏并成为一名伊斯兰教徒。他原是基督徒,故被激励在他们面前谈论主,告诉他们,耶稣不像他们在世上所信的那样是约瑟的儿子,而是神自己的儿子。通过这种方式,他将以下观念灌输给他们:主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与父为一。继这个穆罕默德之后,其他人又被激励作出同样的声明。结果,他们当中的许多人逐渐接受了关于主的真正基督信仰。那些接受的人被带到更靠近东方的一个社群,在那里被允许与天堂交流;后来他们被提入天堂。在这个穆罕默德所住的地方会看见像是火把发出的一团火,这是一个标志,好让人们知道他在那里;但只有伊斯兰教徒看见这火。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