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87

487.⑺这些人所犯

487.⑺这些人所犯的通奸是轻罪。这一点从前面所述(486节)清楚可知,无需进一步证明。因为众所周知,一切行为的性质,以及总体上一切事件的性质,皆视当时的情况而定,这些情况或减轻或加重它们。鉴于他们是初犯,这种级别的通奸是温和的;并且只要他/她在以后的生活中弃绝这类行为,因为它们是违反神,或邻舍,或国家利益的邪恶,并由于违反这些也是违反理性的邪恶,它们仍是温和的。然而,另一方面,若作恶者没有出于上述原因中的一个弃绝它们,那么这些通奸就被算为更严重的那一类。这符合神性律法(以西结书18:21,22,24等)。然而,人无法基于这些理由或宽恕或谴责它们,或将它们定性并判为是轻还是重,因为他看不到它们。事实上,它们不在人的审判范围之内。所以,必须这样来理解:死后,它们会被如此清算和归罪。


最后的审判(续) #26

26.察罚也通过天使

26.察罚也通过天使来执行,因为凡被邪恶捆绑在一起的社群在灭亡之前,总是先有一次察罚。察罚时,天使不断敦促他们停止,改变作为,若他们不听,就以毁灭相威胁。在此期间,天使还查看有没有善灵混在他们当中,并把他们分离出来。但人群在其首领的煽动下辱骂天使,冲撞他们,企图把他们拖到公共广场,以各种难以启齿的可憎方式对待他们,就像在所多玛所行的那样。他们当中大多数人持有与仁分离之信,还有一些人虽声称仁爱是重要的,却过着邪恶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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