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87.⑺这些人所犯的通奸是轻罪。这一点从前面所述(486节)清楚可知,无需进一步证明。因为众所周知,一切行为的性质,以及总体上一切事件的性质,皆视当时的情况而定,这些情况或减轻或加重它们。鉴于他们是初犯,这种级别的通奸是温和的;并且只要他/她在以后的生活中弃绝这类行为,因为它们是违反神,或邻舍,或国家利益的邪恶,并由于违反这些也是违反理性的邪恶,它们仍是温和的。然而,另一方面,若作恶者没有出于上述原因中的一个弃绝它们,那么这些通奸就被算为更严重的那一类。这符合神性律法(以西结书18:21,22,24等)。然而,人无法基于这些理由或宽恕或谴责它们,或将它们定性并判为是轻还是重,因为他看不到它们。事实上,它们不在人的审判范围之内。所以,必须这样来理解:死后,它们会被如此清算和归罪。
1.18神性在一切时间之中,却无关时间
73.正如神性在一切空间之中,却无关空间,神性也在一切时间之中,却无关时间。因为自然界的属性不能论及神性,而空间和时间都是自然界的属性。自然界的空间是可度量的,时间也是如此。时间以日、周、月、年和世纪来度量;日以时来度量;周和月以日来度量;年以四季来度量;世纪以年来度量。自然界从地球的自转和公转中获得这种度量。
在灵界则不同;在灵界,生活的进程看似同样在时间中,因为那里的人彼此共同生活,与世人无异;没有时间的表象,这是不可能的。但灵界的时间不像世界上的那样分成各个时间段,因为他们的太阳始终在东方,从不移动;事实上,是主的神性之爱向他们显为一轮太阳。所以,他们没有日、周、月、年和世纪,取而代之的是生命的状态;据此所作的划分不能被称为时间的划分,而应被称为状态的划分。因此,天使不知道时间为何物;一提到时间,他们就理解为状态,而不是时间。此外,当状态决定时间时,时间只是一个表象。因为快乐的状态使得时间显得短暂,不快乐的状态使得时间显得漫长。由此明显可知,在灵界,时间无非是状态的品质。
正因如此,在圣言中,“时”“日”“周”“月”“年”表示状态和状态整体上的一系列发展。当时间论及教会时,“早晨”表示教会的第一个状态,“正午”表示教会的圆满,“傍晚”表示教会的衰退,“夜间”表示教会的结束。一年四季“春”“夏”“秋”“冬”具有同样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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