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87

487.⑺这些人所犯

487.⑺这些人所犯的通奸是轻罪。这一点从前面所述(486节)清楚可知,无需进一步证明。因为众所周知,一切行为的性质,以及总体上一切事件的性质,皆视当时的情况而定,这些情况或减轻或加重它们。鉴于他们是初犯,这种级别的通奸是温和的;并且只要他/她在以后的生活中弃绝这类行为,因为它们是违反神,或邻舍,或国家利益的邪恶,并由于违反这些也是违反理性的邪恶,它们仍是温和的。然而,另一方面,若作恶者没有出于上述原因中的一个弃绝它们,那么这些通奸就被算为更严重的那一类。这符合神性律法(以西结书18:21,22,24等)。然而,人无法基于这些理由或宽恕或谴责它们,或将它们定性并判为是轻还是重,因为他看不到它们。事实上,它们不在人的审判范围之内。所以,必须这样来理解:死后,它们会被如此清算和归罪。


圣爱与圣智 #52

1.13宇宙万物是由

1.13宇宙万物是由神-人的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创造的

52.宇宙万物,从最大到最小,从首先到末后,都如此充满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以至于可以说,宇宙就是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的形像。这一事实从宇宙的一切事物与人的一切事物的对应关系很清楚地看出来。存在于受造宇宙中的每一个事物与人的每一个事物都具有这样一种对应关系,以至于可以说,人也是一种宇宙;其情感和由此产生的思维与动物界的一切存在一种对应关系;其意愿和由此产生的理解力与植物界的一切存在一种对应关系;其生命的最外层则与矿物界的一切存在一种对应关系。

这种对应关系的存在对自然界中的任何人来说并不明显,但对灵界中凡留意这一点的人来说,却是显而易见的。灵界也有存在于自然界的三个王国中的一切事物,它们是灵界居民的情感和思维的对应显现,就是从意愿发出的情感和从理解力发出的思维,以及其生命最外层的对应;这一切事物在他们周围都是可见的,呈现出类似受造宇宙的一种表象;不同之处在于,受造宇宙在次一点的形式中。

天使由此清楚看出,受造宇宙就是代表神-人的一个形像,祂的爱与智慧以一种形像呈现在宇宙中。并不是说受造宇宙就是神-人,而是说它来自神-人。因为在受造宇宙中,没有任何事物是物质与形式本身,或生命本身,或爱与智慧本身;甚至一个人本身也不是人,一切都来自神;神才是人,智慧与爱,以及形式与物质本身。拥有存在本身者是非受造和无限的;而凡来自这绝对存在者因不含存在本身之物,故是受造和有限的;它反映出祂的形像,从祂存在并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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