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87.⑺这些人所犯的通奸是轻罪。这一点从前面所述(486节)清楚可知,无需进一步证明。因为众所周知,一切行为的性质,以及总体上一切事件的性质,皆视当时的情况而定,这些情况或减轻或加重它们。鉴于他们是初犯,这种级别的通奸是温和的;并且只要他/她在以后的生活中弃绝这类行为,因为它们是违反神,或邻舍,或国家利益的邪恶,并由于违反这些也是违反理性的邪恶,它们仍是温和的。然而,另一方面,若作恶者没有出于上述原因中的一个弃绝它们,那么这些通奸就被算为更严重的那一类。这符合神性律法(以西结书18:21,22,24等)。然而,人无法基于这些理由或宽恕或谴责它们,或将它们定性并判为是轻还是重,因为他看不到它们。事实上,它们不在人的审判范围之内。所以,必须这样来理解:死后,它们会被如此清算和归罪。
412.上述内容可见于一种形像中,因而被前面所说的心与爱并肺与理解力的对应关系证实。因为如果心对应于爱,那么它的衍生物,也就是动脉和静脉,就对应于情感,在肺里面则对应于对真理的情感。由于肺还有被称为气管的其它血管在里面,呼吸通过这些血管进行,所以这些血管对应于感知。
必须清楚地认识到,肺动脉和肺静脉不是情感,呼吸也不是感知和思维,但它们是对应的形式,因为它们对应性地或同步行动。同样,心和肺不是爱和理解力,而是对应的形式;并且由于它们是对应的形式,所以一个可见于另一个。
凡从解剖学的研究中熟悉肺部整体结构的人,若将肺与理解力进行比较,都能清楚看出,理解力凭自己根本无法行动,凭自己也无法感知或思考,而是完全从属于爱的情感行动。这些情感在理解力中被称为对知道、理解、看见真理的情感,如前所述。因为肺的一切状态都依赖于来自心脏、腔静脉和主动脉的血液;发生在支气管分支中的呼吸则照着这些血管的状态进行。因为当血液停止流动时,呼吸就会停止。
将肺部结构与肺所对应的理解力进行比较,可以揭示更多细节。但由于很少有人了解解剖学,并且试图通过未知事物来论证或证明某件事,只会使它变得模糊,难以理解,所以我不能再谈论这个话题了。根据我对肺部结构的了解,我完全确信,是爱通过其情感与理解力结合,而不是理解力与爱的任何情感结合,但它反过来被爱相互结合,以使爱能拥有生命的感觉和生命的活力。
但千万不要忘记,人拥有双重呼吸,即灵的呼吸和身体的呼吸;灵的呼吸依赖于来自脑部的纤维,身体的呼吸依赖于来自心脏的血管、腔静脉和主动脉。此外,显而易见的是,思维产生呼吸;同样显而易见的是,属于爱的情感产生思维,因为没有情感的思维就像没有心脏的呼吸,是根本不可能的事。由此清楚可知,属于爱的情感与属于理解力的思维结合,如前所述。心之于肺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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