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87.⑺这些人所犯的通奸是轻罪。这一点从前面所述(486节)清楚可知,无需进一步证明。因为众所周知,一切行为的性质,以及总体上一切事件的性质,皆视当时的情况而定,这些情况或减轻或加重它们。鉴于他们是初犯,这种级别的通奸是温和的;并且只要他/她在以后的生活中弃绝这类行为,因为它们是违反神,或邻舍,或国家利益的邪恶,并由于违反这些也是违反理性的邪恶,它们仍是温和的。然而,另一方面,若作恶者没有出于上述原因中的一个弃绝它们,那么这些通奸就被算为更严重的那一类。这符合神性律法(以西结书18:21,22,24等)。然而,人无法基于这些理由或宽恕或谴责它们,或将它们定性并判为是轻还是重,因为他看不到它们。事实上,它们不在人的审判范围之内。所以,必须这样来理解:死后,它们会被如此清算和归罪。
390.⑺人的灵和身体的结合是由于他的意愿和理解力与心和肺的对应关系,而它们的分离则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的缺乏。人们至今不知道人的心智(心智是指意愿和理解力)是他的灵,灵就是这个人,也不知道人的灵和身体一样拥有脉搏和呼吸,所以不可能知道在人里面的灵的脉搏和呼吸流入并产生其身体的脉搏和呼吸。
由于人的灵和身体一样拥有脉搏和呼吸,故可知,人的灵的脉搏和呼吸与其身体的脉搏和呼吸之间存在一种类似的对应关系,因为如前所述,心智就是他的灵。因此,当这两组运动的对应停止时,一种分离就会发生,这就是死亡。
当身体由于某种疾病或事故而无法与这个人的灵一致行动时,分离或死亡就会发生,因为这样对应就消失了,结合也随之消失了;然而,只有呼吸停止不会造成这种结果,当心跳停止时才会。因为只要心脏还在跳动,爱及其生命之热就仍保留和维持身体的生命,这从昏厥和窒息的例子,以及胎儿在子宫里的生命状态明显看出来。简言之,人的身体生命依赖于身体的脉搏和呼吸与他的灵的脉搏和呼吸之间的对应关系;当这种对应关系停止时,身体的生命就会终止,他的灵则离开,在灵界继续它的生活;这种生活和他在自然界的生活如此相似,以致他不知道自己已经死了。大多数人在离开身体后两天就会进入灵界。事实上,我曾与一些死亡两天后的人交谈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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