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87

487.⑺这些人所犯

487.⑺这些人所犯的通奸是轻罪。这一点从前面所述(486节)清楚可知,无需进一步证明。因为众所周知,一切行为的性质,以及总体上一切事件的性质,皆视当时的情况而定,这些情况或减轻或加重它们。鉴于他们是初犯,这种级别的通奸是温和的;并且只要他/她在以后的生活中弃绝这类行为,因为它们是违反神,或邻舍,或国家利益的邪恶,并由于违反这些也是违反理性的邪恶,它们仍是温和的。然而,另一方面,若作恶者没有出于上述原因中的一个弃绝它们,那么这些通奸就被算为更严重的那一类。这符合神性律法(以西结书18:21,22,24等)。然而,人无法基于这些理由或宽恕或谴责它们,或将它们定性并判为是轻还是重,因为他看不到它们。事实上,它们不在人的审判范围之内。所以,必须这样来理解:死后,它们会被如此清算和归罪。


圣爱与圣智 #379

379.人们都知道人

379.人们都知道人和一切生物都有生命之热在里面,却不知道它的起源。每个人都是基于猜测来谈论它,因此在那些对属世事物与属灵事物的对应关系一无所知的人当中,有的将它的起源归因于太阳的热,有的归因于太阳粒子的活动,有的归因于生命本身;但他们不知道何为生命,所以就满足于纯粹的谈论。另一方面,人若知道爱及其情感与心脏及其衍生物存在一种对应关系,就会知道,生命之热的起源是爱。因为从主所在的属灵太阳发出的爱就像热,也被天使感觉为热。这属灵之热本质上是爱,通过对应流入心脏及其血液,并把热赋予它,同时使它充满活力。

人们知道,一个人会随着他的爱及其强烈程度而逐渐发热,或变得温暖,就像着了火;随着爱减弱的程度而变得无精打采和冷淡,因为他感受并看到了这热。爱可通过周身的热被感觉到,通过脸上的红晕被看到。另一方面,爱的消亡可通过身上的寒冷被感觉到,通过脸色苍白被看到。正因爱是人的生命,所以心是他生命最初和最终的容器。此外,由于爱是人的生命,灵魂通过血液来维持它在身体中的生命,所以在圣言中,血被称为灵魂(创世记9:4; 利未记17:14)。接下来将解释灵魂的各种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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