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87

487.⑺这些人所犯

487.⑺这些人所犯的通奸是轻罪。这一点从前面所述(486节)清楚可知,无需进一步证明。因为众所周知,一切行为的性质,以及总体上一切事件的性质,皆视当时的情况而定,这些情况或减轻或加重它们。鉴于他们是初犯,这种级别的通奸是温和的;并且只要他/她在以后的生活中弃绝这类行为,因为它们是违反神,或邻舍,或国家利益的邪恶,并由于违反这些也是违反理性的邪恶,它们仍是温和的。然而,另一方面,若作恶者没有出于上述原因中的一个弃绝它们,那么这些通奸就被算为更严重的那一类。这符合神性律法(以西结书18:21,22,24等)。然而,人无法基于这些理由或宽恕或谴责它们,或将它们定性并判为是轻还是重,因为他看不到它们。事实上,它们不在人的审判范围之内。所以,必须这样来理解:死后,它们会被如此清算和归罪。


圣爱与圣智 #337

337.现按下列顺序

337.现按下列顺序说明,善用皆来自主,恶用皆来自地狱:

⑴何谓地上的恶用。

⑵为恶用的一切事物皆在地狱,为善用的一切事物皆在天堂。

⑶有一个从灵界进入自然界的持续流注。

⑷那些为恶用的事物是由来自地狱的流注,在凡有相对应的那类元素存在的地方产生的。

⑸这一切是由脱离其高层的最低属灵层造成的。

⑹流注进入两种形式进行运作,即植物形式和动物形式。

⑺这两种形式都获得繁殖自己种类的能力和繁殖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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