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87.⑺这些人所犯的通奸是轻罪。这一点从前面所述(486节)清楚可知,无需进一步证明。因为众所周知,一切行为的性质,以及总体上一切事件的性质,皆视当时的情况而定,这些情况或减轻或加重它们。鉴于他们是初犯,这种级别的通奸是温和的;并且只要他/她在以后的生活中弃绝这类行为,因为它们是违反神,或邻舍,或国家利益的邪恶,并由于违反这些也是违反理性的邪恶,它们仍是温和的。然而,另一方面,若作恶者没有出于上述原因中的一个弃绝它们,那么这些通奸就被算为更严重的那一类。这符合神性律法(以西结书18:21,22,24等)。然而,人无法基于这些理由或宽恕或谴责它们,或将它们定性并判为是轻还是重,因为他看不到它们。事实上,它们不在人的审判范围之内。所以,必须这样来理解:死后,它们会被如此清算和归罪。
324.《属天的奥秘》(《天堂的奥秘》)和《天堂与地狱》这两本书的多个地方,以及本书论述对应关系的章节的各处,都已证实,事实的确如此。此外,我们还在这些地方说明:受造宇宙中没有一物不对应于人里面的某种事物,不仅对应于其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还对应于其身体器官和内脏;然而,不是对应于它们的物质部分,而是对应于它们的功用。正因如此,当圣言论述教会和教会之人时,常常提到树木,如橄榄树、葡萄树、香柏树,还有花园、果园和森林,以及地上的野兽,空中的飞鸟,海里的鱼。那里提到它们,是因为它们相对应,并通过对应关系构成一体,如前所述。因此,当世人在圣言中读到这些事物时,天使感知到的不是这些事物,而是教会或教会之人的各种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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