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87

487.⑺这些人所犯

487.⑺这些人所犯的通奸是轻罪。这一点从前面所述(486节)清楚可知,无需进一步证明。因为众所周知,一切行为的性质,以及总体上一切事件的性质,皆视当时的情况而定,这些情况或减轻或加重它们。鉴于他们是初犯,这种级别的通奸是温和的;并且只要他/她在以后的生活中弃绝这类行为,因为它们是违反神,或邻舍,或国家利益的邪恶,并由于违反这些也是违反理性的邪恶,它们仍是温和的。然而,另一方面,若作恶者没有出于上述原因中的一个弃绝它们,那么这些通奸就被算为更严重的那一类。这符合神性律法(以西结书18:21,22,24等)。然而,人无法基于这些理由或宽恕或谴责它们,或将它们定性并判为是轻还是重,因为他看不到它们。事实上,它们不在人的审判范围之内。所以,必须这样来理解:死后,它们会被如此清算和归罪。


圣爱与圣智 #230

3.11主里面的三个

3.11主里面的三个高度层级是无限和非受造的,而人里面的这三个层级是有限和受造的

230.主里面的三个高度层级是无限和非受造的,因为主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如前所示);主因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故也是功用本身。因为爱以功用为它的目的,并通过智慧产生功用。事实上,没有功用,爱和智慧就没有边界或终点,也就是说,没有自己的家或住所。因此,若没有爱和智慧可以居于其中,或表达它们的功用,它们就谈不上有存在和形式。这三者构成生命主体里面的三个高度层级,就像最初目的,被称为原因的中间目的和被称为结果的最终目的。目的、原因和结果构成三个高度层级,对此,我们已在前文予以说明和详细论证。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