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87

487.⑺这些人所犯

487.⑺这些人所犯的通奸是轻罪。这一点从前面所述(486节)清楚可知,无需进一步证明。因为众所周知,一切行为的性质,以及总体上一切事件的性质,皆视当时的情况而定,这些情况或减轻或加重它们。鉴于他们是初犯,这种级别的通奸是温和的;并且只要他/她在以后的生活中弃绝这类行为,因为它们是违反神,或邻舍,或国家利益的邪恶,并由于违反这些也是违反理性的邪恶,它们仍是温和的。然而,另一方面,若作恶者没有出于上述原因中的一个弃绝它们,那么这些通奸就被算为更严重的那一类。这符合神性律法(以西结书18:21,22,24等)。然而,人无法基于这些理由或宽恕或谴责它们,或将它们定性并判为是轻还是重,因为他看不到它们。事实上,它们不在人的审判范围之内。所以,必须这样来理解:死后,它们会被如此清算和归罪。


圣爱与圣智 #17

1.6神-人里面的无

1.6神-人里面的无限事物是有区别的一体

17.众所周知,神是无限的,因为衪被称为无限者;祂被称为无限者,是因为祂是无限的。祂之所以是无限的,不仅仅是因为祂是绝对的存在和显现本身,还因为祂里面有无限事物。没有无限事物在里面的无限者仅仅是名义上的无限。鉴于世人对于“多”和“一切”的属世观念,神里面的无限事物不能被称为无限“多”,也不能被称为无限“一切”。因为无限“多”的属世观念是有限的,而无限“一切”的属世观念虽没有限定,但却源于宇宙中的有限事物。因此,世人因其观念是属世的,故无法以任何精细化、升华、完善、推断、揣度、提炼或近似的方式来理解神里面的无限事物。另一方面,天使因拥有对它们的属灵观念,故能通过提炼或近似的方式上升到世人的层面之上,但仍达不到那种感知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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