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87

487.⑺这些人所犯

487.⑺这些人所犯的通奸是轻罪。这一点从前面所述(486节)清楚可知,无需进一步证明。因为众所周知,一切行为的性质,以及总体上一切事件的性质,皆视当时的情况而定,这些情况或减轻或加重它们。鉴于他们是初犯,这种级别的通奸是温和的;并且只要他/她在以后的生活中弃绝这类行为,因为它们是违反神,或邻舍,或国家利益的邪恶,并由于违反这些也是违反理性的邪恶,它们仍是温和的。然而,另一方面,若作恶者没有出于上述原因中的一个弃绝它们,那么这些通奸就被算为更严重的那一类。这符合神性律法(以西结书18:21,22,24等)。然而,人无法基于这些理由或宽恕或谴责它们,或将它们定性并判为是轻还是重,因为他看不到它们。事实上,它们不在人的审判范围之内。所以,必须这样来理解:死后,它们会被如此清算和归罪。


圣爱与圣智 #135

2.11天使的一切内

2.11天使的一切内层,无论心智的还是身体的,都转向显为太阳的主

135.天使有理解力和意愿,也有脸和身体;还有理解力和意愿的内层,以及脸和身体的内层。理解力和意愿的内层是诸如属其内层情感和思维的那类事物;脸的内层是脑,身体的内层是内脏,其中主要是心和肺。简言之,天使拥有世人所拥有的一切元素;也正是由于这些元素而为人。使他们成为人的,不是脱离这些内在元素的外在形式,而是与它们结合的外在形式,甚至是出于内在元素的外在形式。否则,天使就只是人的外形,没有生命在里面,因为他们内在缺乏任何生命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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