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85.⑸通奸分为四个等级,这些等级决定了通奸的定性,定罪和死后的归罪。这些等级不是种类,但适用于各个种类,并区分它们的邪恶或良善是更大还是更小。在这种情况下,它们根据环境和突发事件确定每种通奸应算为更温和,还是算为更严重。众所周知,环境和突发事件使一切事千差万别。然而,一个人凭其理性微光以一种方式看待它们,一个法官则出于法律以另一种方式来看待,而主出于此人的心智状态又以一种方式来看待。正因如此,我们才说到罪的定性、宣布,以及死后的归罪。人照其理性微光决定罪的定性;法官照法律决定罪的宣布;主照这个人的心智状态决定归罪。无需解释就能看出,这三种情况彼此截然不同。人根据环境和突发事件凭理性评估可能会判某人无罪,而坐在法庭上的法官根据法律可能会判他有罪;而法官也有可能会判一个死后下地狱的人为无罪。原因在于,法官照着行为做出判决;但死后,每个人皆照其在意愿、因而在理解力中所形成的意图,以及他的理解力、因而意愿的确认程度而受审判。而法官无法看到这些。然而,这两种审判都是公正的,因为一种关注世间社会的利益,另一种关注天堂社会的利益。
1.15一切受造物都以某种形像与人有相似之处
61.这一点从动物界的每一个事物、植物界的每一个事物、矿物界的每一个事物明显看出来。在动物界的每一个事物中,与人的相似之处从以下观察明显看出来:各种动物皆有用来行动的肢体、用来感觉的器官和用来驱动这些的脏腑,这是动物与人的共同之处。它们也有各种欲望和情感,与人的属世欲望和情感相似;还有与其情感相对应的与生俱来的知识,其中有些知识似乎还显示出属灵的元素,这些元素在地上的走兽、空中的飞鸟、蜜蜂、蚕、蚂蚁等动物身上或多或少地看得出来。正因如此,纯属世人认为动物界的活物就像他们自己,只是不会说话罢了。
在植物界的每一个事物中,与人的相似之处从以下观察明显看出来:植物从种子萌发,此后按它们的生长周期逐步发展;它们有某种类似婚姻的特征,这些特征带来生育;它们的植物灵魂就是功用,它们是功用的形式;此外还有许多与人的相似之处,一些作家也对此作过描述。
在矿物界的每一个事物中,与人的相似之处只能从它们努力产出显示这种相似之处的形式(如前所述,这些形式就是植物界的一切事物),从而努力发挥功用看出来。因为一旦一粒种子落入大地的怀抱,大地便呵护它,从自己那里在各个方面为它提供滋养,好使它迅速生长,以代表人的一个形式呈现自己。这种努力也存在于地上的贫瘠地区,这一点从海底的珊瑚和矿山的鲜花明显看出来,两者是从矿物盐和金属矿石中长出来的。这种要进入植物的生命,并由此发挥功用的努力,是神性在受造物中最外在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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