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85

485.⑸通奸分为四

485.⑸通奸分为四个等级,这些等级决定了通奸的定性,定罪和死后的归罪。这些等级不是种类,但适用于各个种类,并区分它们的邪恶或良善是更大还是更小。在这种情况下,它们根据环境和突发事件确定每种通奸应算为更温和,还是算为更严重。众所周知,环境和突发事件使一切事千差万别。然而,一个人凭其理性微光以一种方式看待它们,一个法官则出于法律以另一种方式来看待,而主出于此人的心智状态又以一种方式来看待。正因如此,我们才说到罪的定性、宣布,以及死后的归罪。人照其理性微光决定罪的定性;法官照法律决定罪的宣布;主照这个人的心智状态决定归罪。无需解释就能看出,这三种情况彼此截然不同。人根据环境和突发事件凭理性评估可能会判某人无罪,而坐在法庭上的法官根据法律可能会判他有罪;而法官也有可能会判一个死后下地狱的人为无罪。原因在于,法官照着行为做出判决;但死后,每个人皆照其在意愿、因而在理解力中所形成的意图,以及他的理解力、因而意愿的确认程度而受审判。而法官无法看到这些。然而,这两种审判都是公正的,因为一种关注世间社会的利益,另一种关注天堂社会的利益。


圣爱与圣智 #184

3.3层级分为两种,

3.3层级分为两种,即高度层级和广度层级

184.关于层级的知识就像一把揭开事物原因并进入其中的钥匙。没有这种知识,几乎无从知道原因。因为没有它,这两个世界的物体和主体似乎一模一样,好像除了眼见之物外,它们里面什么东西也没有。然而,藏在里面的事物相比眼见之物,如同一比数千,甚至一比上万。若不通过层级的知识,未显现的内层决无可能被发现。因为外层事物向内层事物发展,再通过内层事物向至内层事物发展,是通过层级;不是通过连续层级,而是通过离散层级。

“连续层级”这个术语适用于从粗到细、从密到稀,或从细到粗、从稀到密逐渐减少或增加的过程;就像从光到暗、从热到冷的逐渐变化。而“离散层级”则完全不同:它们就像在先元素、随后元素和最终元素,或像目的、原因和结果。我们之所以称之为离散层级,是因为在先元素独自存在,随后元素也独自存在,最终元素同样独自存在;然而,它们又合起来形成一个单一实体。

从最高到最低,即从太阳到大地,被称为以太和空气的大气就分成这种层级。它们好比简单物,简单物的聚集物,这些聚集物的再聚集物,这些事物合起来被称为一个复合物。这些层级是离散或分离的,因为它们各自独立存在;这些层级就是我们所说的“高度层级”。而其它那些层级是连续的,因为它们连续增长;这些层级就是我们所说的“广度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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