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84.⑷三重通奸是指血亲当中所犯的通奸。这种通奸之所以被称为三重通奸,是因为它比前两种严重三倍。它们是利未记中(18:6-17)所列举的不可亲近的血亲关系或“骨肉之亲”。这类通奸比上述两种严重三倍的原因既有内在的,也有外在的。内在原因源于它们与违反属灵婚姻,也就是主与教会、因而良善与真理之间婚姻的对应关系。外在原因则是为了保护,防止人变成动物。不过,限于篇幅,我不再进一步揭示这些原因。
90.摩拉维亚教徒说,他们有一种感觉,让他们内心确认其教义的正确性。但向他们证明,这种感觉来自妄想灵人;这些灵人能证实一个人的宗教信仰的一切细节,甚至更充分地进入那些像摩拉维亚教徒那样热衷于自己的宗教信仰,并不断思想它的人里面。实际上,这些灵人还与他们交谈,他们都互相认识。(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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