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84

484.⑷三重通奸是

484.⑷三重通奸是指血亲当中所犯的通奸。这种通奸之所以被称为三重通奸,是因为它比前两种严重三倍。它们是利未记中(18:6-17)所列举的不可亲近的血亲关系或“骨肉之亲”。这类通奸比上述两种严重三倍的原因既有内在的,也有外在的。内在原因源于它们与违反属灵婚姻,也就是主与教会、因而良善与真理之间婚姻的对应关系。外在原因则是为了保护,防止人变成动物。不过,限于篇幅,我不再进一步揭示这些原因。


最后的审判(续) #87

87.由于他们在灵界

87.由于他们在灵界仍如此行,而天使却发觉他们内心不是这么想的,所以为揭露这种不一致,他们被允许进入最低层天堂。但他们无法承受那里天使的仁与信的气场,于是落荒而逃。后来,他们因在世时以为唯独他们是真实存活的,死后会进入第三层天堂,所以也被提入这层天堂。但一感觉到那里对主之爱的气场,他们就心痛难忍,开始遭受内在的痛苦,像垂死挣扎的人那样抽搐,因此从那里一头栽了下去。这些事首先表明,他们内心没有一丁点对邻之仁,也没有一丁点对主之爱。然后,他们被发送到负责检查思维内层的人那里。这些人报告说,他们贬低主,弃绝仁爱的生活,以至于厌恶它;他们认为旧约圣言毫无用处,轻视福音书的圣言。他们所接受的一切,就是从保罗书信中随意拣选的关于唯信的一些经文。这些就是摩拉维亚教徒向世人隐藏的秘密。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