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84

484.⑷三重通奸是

484.⑷三重通奸是指血亲当中所犯的通奸。这种通奸之所以被称为三重通奸,是因为它比前两种严重三倍。它们是利未记中(18:6-17)所列举的不可亲近的血亲关系或“骨肉之亲”。这类通奸比上述两种严重三倍的原因既有内在的,也有外在的。内在原因源于它们与违反属灵婚姻,也就是主与教会、因而良善与真理之间婚姻的对应关系。外在原因则是为了保护,防止人变成动物。不过,限于篇幅,我不再进一步揭示这些原因。


最后的审判(续) #84

84.刚才所提到的狂

84.刚才所提到的狂热灵人远离他们后,由这些灵人所引发的占据身体的颤抖就停止了,这时他们感觉向左边移动。有证明向我显示,贵格会教徒从一开始就越来越偏向邪恶行径,最终在他们的“圣灵”指挥下堕入令人发指的罪行;他们没有向任何人泄露这些罪行。我与他们的宗教创始人和威廉·佩恩交谈,这两人都说他们与这类行为无关。但那些犯下这类罪行的人死后就被发送到一个黑暗之地,在那里他们坐在角落里,看上去就像油瓶里的渣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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