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84

484.⑷三重通奸是

484.⑷三重通奸是指血亲当中所犯的通奸。这种通奸之所以被称为三重通奸,是因为它比前两种严重三倍。它们是利未记中(18:6-17)所列举的不可亲近的血亲关系或“骨肉之亲”。这类通奸比上述两种严重三倍的原因既有内在的,也有外在的。内在原因源于它们与违反属灵婚姻,也就是主与教会、因而良善与真理之间婚姻的对应关系。外在原因则是为了保护,防止人变成动物。不过,限于篇幅,我不再进一步揭示这些原因。


最后的审判(续) #70

70.写《可兰经》的

70.写《可兰经》的那个穆罕默德本人如今看不到了。我被告知,在灵界,一开始他是伊斯兰教徒的领袖,只因他想掌控他们宗教生活的方方面面,仿佛他自己就是神,故从他在天主教徒下面所占据的位置被赶走,被发送下去,来到靠南的右方。有一次,伊斯兰教徒的一些社群被心怀恶意的人煽动承认穆罕默德为神。为平息这场叛乱,穆罕默德从下面被提上来呈现给他们,那时我也看见了他。他看上去就像没有任何内在感知的肉体灵,脸面几近于黑;我听见他只说了一句话“我是你们的穆罕默德”,就很快沉下去,回到自己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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