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84.⑷三重通奸是指血亲当中所犯的通奸。这种通奸之所以被称为三重通奸,是因为它比前两种严重三倍。它们是利未记中(18:6-17)所列举的不可亲近的血亲关系或“骨肉之亲”。这类通奸比上述两种严重三倍的原因既有内在的,也有外在的。内在原因源于它们与违反属灵婚姻,也就是主与教会、因而良善与真理之间婚姻的对应关系。外在原因则是为了保护,防止人变成动物。不过,限于篇幅,我不再进一步揭示这些原因。
36.自然界中的人和灵界中的人之间的区别在于:后者穿着灵体,前者穿着肉体;属灵人看属灵人,就像属世人看属世人一样清楚。但由于属世之物与属灵之物之间的区别,属世人无法看见属灵人,属灵人也无法看见属世人。这种区别可以描述,但几句话说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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