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84

484.⑷三重通奸是

484.⑷三重通奸是指血亲当中所犯的通奸。这种通奸之所以被称为三重通奸,是因为它比前两种严重三倍。它们是利未记中(18:6-17)所列举的不可亲近的血亲关系或“骨肉之亲”。这类通奸比上述两种严重三倍的原因既有内在的,也有外在的。内在原因源于它们与违反属灵婚姻,也就是主与教会、因而良善与真理之间婚姻的对应关系。外在原因则是为了保护,防止人变成动物。不过,限于篇幅,我不再进一步揭示这些原因。


最后的审判(续) #24

24.随着内层揭开得

24.随着内层揭开得越来越多,这些居民当中的次序发生改变和反转。那些最能推理反对教会神圣事物的人冲到中间,取得统治权。而剩下的,就是不怎么能推理的人,则退到周边,承认那些在中间的人为自己的守护天使或天使导师。他们以这种方式把自己捆成地狱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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