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84

484.⑷三重通奸是

484.⑷三重通奸是指血亲当中所犯的通奸。这种通奸之所以被称为三重通奸,是因为它比前两种严重三倍。它们是利未记中(18:6-17)所列举的不可亲近的血亲关系或“骨肉之亲”。这类通奸比上述两种严重三倍的原因既有内在的,也有外在的。内在原因源于它们与违反属灵婚姻,也就是主与教会、因而良善与真理之间婚姻的对应关系。外在原因则是为了保护,防止人变成动物。不过,限于篇幅,我不再进一步揭示这些原因。


圣爱与圣智 #86

86.该太阳不是主本

86.该太阳不是主本身,而是从主发出。正是从主发出的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在灵界显为一轮太阳。由于爱与智慧在主里面为一(如第一部分所示),所以我们说这太阳是神性之爱。神性智慧因属于神性之爱,故也是爱。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