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84.⑷三重通奸是指血亲当中所犯的通奸。这种通奸之所以被称为三重通奸,是因为它比前两种严重三倍。它们是利未记中(18:6-17)所列举的不可亲近的血亲关系或“骨肉之亲”。这类通奸比上述两种严重三倍的原因既有内在的,也有外在的。内在原因源于它们与违反属灵婚姻,也就是主与教会、因而良善与真理之间婚姻的对应关系。外在原因则是为了保护,防止人变成动物。不过,限于篇幅,我不再进一步揭示这些原因。
75.时间段,也就是自然界的属性,在灵界无非是状态;而状态因天使与灵人是有限的而看似逐步发展的,由此可以推出,在神里面,它们不是逐步发展的,因为神是无限的,祂里面的无限事物为一,如前所示(17—22节)。由此可推知,神性在一切时间之中,却无关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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