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84

484.⑷三重通奸是

484.⑷三重通奸是指血亲当中所犯的通奸。这种通奸之所以被称为三重通奸,是因为它比前两种严重三倍。它们是利未记中(18:6-17)所列举的不可亲近的血亲关系或“骨肉之亲”。这类通奸比上述两种严重三倍的原因既有内在的,也有外在的。内在原因源于它们与违反属灵婚姻,也就是主与教会、因而良善与真理之间婚姻的对应关系。外在原因则是为了保护,防止人变成动物。不过,限于篇幅,我不再进一步揭示这些原因。


圣爱与圣智 #59

59.由此可见,神性

59.由此可见,神性在受造宇宙的一切事物中;因此,受造宇宙被称为“耶和华手的工”,如圣言中所说的,就是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的工,因为耶和华的手就表示这些。不过,神性虽在受造宇宙的一切事物中,但它们的存在里面却毫无神性本身之物;因为受造宇宙不是神,而是来自神;它因来自神,故有神的形像在里面,就像人在镜中的形像;事实上,人虽在镜中显现,但镜中却毫无人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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