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84

484.⑷三重通奸是

484.⑷三重通奸是指血亲当中所犯的通奸。这种通奸之所以被称为三重通奸,是因为它比前两种严重三倍。它们是利未记中(18:6-17)所列举的不可亲近的血亲关系或“骨肉之亲”。这类通奸比上述两种严重三倍的原因既有内在的,也有外在的。内在原因源于它们与违反属灵婚姻,也就是主与教会、因而良善与真理之间婚姻的对应关系。外在原因则是为了保护,防止人变成动物。不过,限于篇幅,我不再进一步揭示这些原因。


圣爱与圣智 #431

431.对此,我要补

431.对此,我要补充以下值得注意的经历:在天堂,所有出于对功用的情感履行功用的人,都由于他们所过的共同分享的生活而比其他人更智慧、更幸福。对他们来说,履行功用就是在各自的职业工作中行事诚实、正直、公义、忠诚。他们将这一切称为仁爱,将与敬拜有关的仪式称为仁爱的象征,将其它东西称为责任和慈善行为;声称,当每个人都诚实、正直、公义、忠诚地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时,整体利益就得到维护和持续。他们还说,这就是“在主里面”,因为从主所流入的一切都是功用,这功用从部分流入整体,从整体流入部分。那里的部分就是天使,整体则是天使的一个社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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