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84

484.⑷三重通奸是

484.⑷三重通奸是指血亲当中所犯的通奸。这种通奸之所以被称为三重通奸,是因为它比前两种严重三倍。它们是利未记中(18:6-17)所列举的不可亲近的血亲关系或“骨肉之亲”。这类通奸比上述两种严重三倍的原因既有内在的,也有外在的。内在原因源于它们与违反属灵婚姻,也就是主与教会、因而良善与真理之间婚姻的对应关系。外在原因则是为了保护,防止人变成动物。不过,限于篇幅,我不再进一步揭示这些原因。


圣爱与圣智 #393

393.在接下来的讨

393.在接下来的讨论中,我们会详细说明这些运动的对应关系,如这种对应关系在那些与天堂同呼吸的人身上是何性质,在那些与地狱同呼吸的人身上是何性质,以及在那些与天堂同说话,但与地狱同思考的人身上是何性质,因而在伪君子、谄媚者和骗子等等的身上又是何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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