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84

484.⑷三重通奸是

484.⑷三重通奸是指血亲当中所犯的通奸。这种通奸之所以被称为三重通奸,是因为它比前两种严重三倍。它们是利未记中(18:6-17)所列举的不可亲近的血亲关系或“骨肉之亲”。这类通奸比上述两种严重三倍的原因既有内在的,也有外在的。内在原因源于它们与违反属灵婚姻,也就是主与教会、因而良善与真理之间婚姻的对应关系。外在原因则是为了保护,防止人变成动物。不过,限于篇幅,我不再进一步揭示这些原因。


圣爱与圣智 #382

382.⑷理解力对应

382.⑷理解力对应于肺。这一点从前面关于意愿与心的对应关系的说明可以推知。因为有两样事物在属灵人,也就是心智里面掌权,即意愿和理解力;有两样事物在属世人,也就是身体里面掌权,即心和肺;心智的一切与身体的一切存在一种对应关系,如前所述(374节)。由此可知,意愿对应于心,理解力对应于肺。此外,谁都能通过细想自己的思维和言语而在自己身上发现,理解力对应于肺。

通过思维会发现:没有肺呼吸的同步性和一致性,没有人能进行思考。因此,当一个人静静思考时,他的呼吸是安静的。如果他深入思考,那么他的呼吸是深沉的。他照着他的思维,因而照着从他的爱流出的情感或慢或快,或急切或温柔,或专注地呼入呼出,收缩和扩张他的肺。事实上,他若完全屏住呼吸,就无法思考,除非在灵里通过灵的呼吸进行思考,这种事是不易察觉的。

通过言语会发现:没有肺的同步辅助,嘴里就发不出一丝声音。因为转变为话语的声音都是从肺经由气管和会厌发出的。因此,照着吼声的膨胀和通道的打开,嗓音可上扬,甚至成为一种喊叫,也照着它们的收缩而放低;如果通道完全关闭,言语和思维就会一起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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