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84

484.⑷三重通奸是

484.⑷三重通奸是指血亲当中所犯的通奸。这种通奸之所以被称为三重通奸,是因为它比前两种严重三倍。它们是利未记中(18:6-17)所列举的不可亲近的血亲关系或“骨肉之亲”。这类通奸比上述两种严重三倍的原因既有内在的,也有外在的。内在原因源于它们与违反属灵婚姻,也就是主与教会、因而良善与真理之间婚姻的对应关系。外在原因则是为了保护,防止人变成动物。不过,限于篇幅,我不再进一步揭示这些原因。


圣爱与圣智 #356

356.自然事物能以

356.自然事物能以功用为目的,并将功用排列成系列和形式吗?除了有智慧的那一位外,没有人能做到这一切;除了拥有无限智慧的神以外,没有人能赋予宇宙以秩序和形式。还有谁,或还有什么,能预见并提供人类衣食所需的一切?这些衣食就来自土地的出产和动物。我们所看到的奇迹之一是:像蚕那样微不足道的生物,会以丝绸为衣,华美地装扮男男女女,上至王后国王,下至女仆男仆;像蜜蜂那样的低等昆虫则会提供照明用的蜂蜡,使得圣殿和庭院光辉灿烂。这些和更多奇迹都是显而易见的证据,证明主从祂自己通过灵界产生了出现在自然界中的一切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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