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84

484.⑷三重通奸是

484.⑷三重通奸是指血亲当中所犯的通奸。这种通奸之所以被称为三重通奸,是因为它比前两种严重三倍。它们是利未记中(18:6-17)所列举的不可亲近的血亲关系或“骨肉之亲”。这类通奸比上述两种严重三倍的原因既有内在的,也有外在的。内在原因源于它们与违反属灵婚姻,也就是主与教会、因而良善与真理之间婚姻的对应关系。外在原因则是为了保护,防止人变成动物。不过,限于篇幅,我不再进一步揭示这些原因。


圣爱与圣智 #334

334.这些事物被赐

334.这些事物被赐给人来使用和享受,它们都是白白的恩赐,这一点从天上天使的状态很清楚地看出来;和世人一样,他们有身体,有理性官能和属灵品格。他们免费得到滋养,因为他们被赐予日用的食物;他们免费穿衣,因为他们被赐予衣服;他们免费获得住处,因为他们被赐予房子;他们也不关心这一切。此外,他们根据自己理性-属灵的程度而获得享受、保护和状态的维持。不同之处在于,天使看到,这些恩赐皆来自主,因为它们是照其爱和智慧的状态而被造的(如322节所示);但世人看不到这一点,因为他们的收成一年有一次,并且不是取决于他们的爱和智慧的状态,而是取决于他们所给予的料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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