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84

484.⑷三重通奸是

484.⑷三重通奸是指血亲当中所犯的通奸。这种通奸之所以被称为三重通奸,是因为它比前两种严重三倍。它们是利未记中(18:6-17)所列举的不可亲近的血亲关系或“骨肉之亲”。这类通奸比上述两种严重三倍的原因既有内在的,也有外在的。内在原因源于它们与违反属灵婚姻,也就是主与教会、因而良善与真理之间婚姻的对应关系。外在原因则是为了保护,防止人变成动物。不过,限于篇幅,我不再进一步揭示这些原因。


圣爱与圣智 #332

332.完善理性官能

332.完善理性官能的功用,就是在刚才所提到的这些事上提供教导的所有学科,它们被称为科学知识和学科分支。这些涉及自然、经济、社会和道德事务,它们是要么从父母和教师,要么从书本,要么从与他人的交往,要么从在这些学科上的独立思考获得的。这些学科会完善理性官能,甚至达到它们成为更高层级上的功用的程度,它们也能持久,直到被应用于生活的程度。限于篇幅,不再列举这些功用,因为它们种类繁多,并且它们与公共利益的关系各不相同。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