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84

484.⑷三重通奸是

484.⑷三重通奸是指血亲当中所犯的通奸。这种通奸之所以被称为三重通奸,是因为它比前两种严重三倍。它们是利未记中(18:6-17)所列举的不可亲近的血亲关系或“骨肉之亲”。这类通奸比上述两种严重三倍的原因既有内在的,也有外在的。内在原因源于它们与违反属灵婚姻,也就是主与教会、因而良善与真理之间婚姻的对应关系。外在原因则是为了保护,防止人变成动物。不过,限于篇幅,我不再进一步揭示这些原因。


圣爱与圣智 #329

329.宇宙创造的最

329.宇宙创造的最终目的清楚表明何为功用。宇宙创造的最终目的是一个天使天堂的存在;由于天使天堂就是最终目的,故人或人类也是目的,因为天堂是由人类形成的。由此可推知,一切受造物都是中间目的,并且这些是在与人类有关,并通过人类与主有关的秩序、层级和关联或具体方式上的功用。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