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84

484.⑷三重通奸是

484.⑷三重通奸是指血亲当中所犯的通奸。这种通奸之所以被称为三重通奸,是因为它比前两种严重三倍。它们是利未记中(18:6-17)所列举的不可亲近的血亲关系或“骨肉之亲”。这类通奸比上述两种严重三倍的原因既有内在的,也有外在的。内在原因源于它们与违反属灵婚姻,也就是主与教会、因而良善与真理之间婚姻的对应关系。外在原因则是为了保护,防止人变成动物。不过,限于篇幅,我不再进一步揭示这些原因。


圣爱与圣智 #326

326.由此可见,从

326.由此可见,从功用的角度看,宇宙万物类似一个人的形像,这证明神是一位人。因为前面所提到的那类事物不是从天使,而是从主经由天使而在天使人周围产生的。事实上,它们是从主的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进入作为接受者的天使的流注而产生的,因此这一切就像宇宙的创造那样在他们眼前产生。他们由此知道,神是一位人,并且从功用的角度看,宇宙就是神的一个形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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