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84.⑷三重通奸是指血亲当中所犯的通奸。这种通奸之所以被称为三重通奸,是因为它比前两种严重三倍。它们是利未记中(18:6-17)所列举的不可亲近的血亲关系或“骨肉之亲”。这类通奸比上述两种严重三倍的原因既有内在的,也有外在的。内在原因源于它们与违反属灵婚姻,也就是主与教会、因而良善与真理之间婚姻的对应关系。外在原因则是为了保护,防止人变成动物。不过,限于篇幅,我不再进一步揭示这些原因。
323.由于围绕天使的这些事物对应于他们的情感和思维,还由于这些事物类似一个宇宙,因为它们包括陆地、植物和动物,并且这些事物构成代表天使的一个形像,故明显可知为何古人称人为小世界或小宇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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