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84

484.⑷三重通奸是

484.⑷三重通奸是指血亲当中所犯的通奸。这种通奸之所以被称为三重通奸,是因为它比前两种严重三倍。它们是利未记中(18:6-17)所列举的不可亲近的血亲关系或“骨肉之亲”。这类通奸比上述两种严重三倍的原因既有内在的,也有外在的。内在原因源于它们与违反属灵婚姻,也就是主与教会、因而良善与真理之间婚姻的对应关系。外在原因则是为了保护,防止人变成动物。不过,限于篇幅,我不再进一步揭示这些原因。


圣爱与圣智 #319

4.8从功用的角度看

4.8从功用的角度看,受造宇宙的一切事物类似一个人的形像,这证明神是一位人

319.古人称人为小世界或小宇宙,因为他类似大世界,也就是整体上的宇宙。然而,今天的人们不知道为何古人如此称谓人,因为宇宙或大世界在人里面只体现在这一事实:他从动物界和植物界中获取滋养和肉体生命,并靠它的热被保持在延续生命的状态,靠它的光看见,靠它的大气听见和呼吸。然而,这些事并不能像宇宙及其万物成为大世界那样使人成为一个小世界。相反,古人称人为小世界,或小宇宙,是由于他们从上古之人所拥有的对应知识中所获得的真理,以及他们与天上天使的交流。因为天上的天使从周围所看到的事物知道,从功用的角度看,受造宇宙类似一个人的形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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