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84

484.⑷三重通奸是

484.⑷三重通奸是指血亲当中所犯的通奸。这种通奸之所以被称为三重通奸,是因为它比前两种严重三倍。它们是利未记中(18:6-17)所列举的不可亲近的血亲关系或“骨肉之亲”。这类通奸比上述两种严重三倍的原因既有内在的,也有外在的。内在原因源于它们与违反属灵婚姻,也就是主与教会、因而良善与真理之间婚姻的对应关系。外在原因则是为了保护,防止人变成动物。不过,限于篇幅,我不再进一步揭示这些原因。


圣爱与圣智 #314

314.在植物界的功

314.在植物界的功用形式中,创造的形像体现在这一方面:植物从最初发展到最终、又从最终发展到最初。最初是种子,最终是包着皮的茎杆,它们通过作为茎杆终端的皮趋向种子,这种子就是我们所说的最初成分。被皮包裹的茎杆类似被土壤覆盖的大地,由此产生一切功用的创造和形式。许多人都知道,植物的生长是经由外皮、内皮和新生组织,通过一种攀升,藉由根的表皮及其围绕茎、枝的延续物进入果实的初始,并以同样的方式通过果实进入种子而实现的。在这些功用的形式中,创造的形像就表现在功用从最初到最终,又从最终到最初形成的过程中,也表现在这一方面:产出果实和种子的目的,即功用,就在这整个过程里面。由上述内容清楚可知,宇宙创造的过程是从其第一源头,就是被太阳所环绕的主,进行到最终形式,就是大地的物质,又从这些形式通过功用回到其第一源头,或主那里。很明显,整个创造的目的就是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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