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84.⑷三重通奸是指血亲当中所犯的通奸。这种通奸之所以被称为三重通奸,是因为它比前两种严重三倍。它们是利未记中(18:6-17)所列举的不可亲近的血亲关系或“骨肉之亲”。这类通奸比上述两种严重三倍的原因既有内在的,也有外在的。内在原因源于它们与违反属灵婚姻,也就是主与教会、因而良善与真理之间婚姻的对应关系。外在原因则是为了保护,防止人变成动物。不过,限于篇幅,我不再进一步揭示这些原因。
309.不过,此处论述的是功用的形式,故按下列顺序阐述这个主题:
⑴大地里面有一种产生形式上的功用,或功用的形式的努力。
⑵一切功用的形式里面都有宇宙创造的某种形像。
⑶一切功用的形式里面都有人类的某种形像。
⑷一切功用的形式里面都有无限和永恒的某种形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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