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84

484.⑷三重通奸是

484.⑷三重通奸是指血亲当中所犯的通奸。这种通奸之所以被称为三重通奸,是因为它比前两种严重三倍。它们是利未记中(18:6-17)所列举的不可亲近的血亲关系或“骨肉之亲”。这类通奸比上述两种严重三倍的原因既有内在的,也有外在的。内在原因源于它们与违反属灵婚姻,也就是主与教会、因而良善与真理之间婚姻的对应关系。外在原因则是为了保护,防止人变成动物。不过,限于篇幅,我不再进一步揭示这些原因。


圣爱与圣智 #301

301.此外,从脱离

301.此外,从脱离空间的天使观念明显可知,除了神-人,也就是主以外,受造宇宙中没有一物拥有生命;也没有一物能活动,除非凭借来自祂的生命;若不通过来自祂的太阳,同样没有一物拥有存在;因此,这是一个真理,即:我们在神里面生活、行动并拥有我们的存在。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