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84.⑷三重通奸是指血亲当中所犯的通奸。这种通奸之所以被称为三重通奸,是因为它比前两种严重三倍。它们是利未记中(18:6-17)所列举的不可亲近的血亲关系或“骨肉之亲”。这类通奸比上述两种严重三倍的原因既有内在的,也有外在的。内在原因源于它们与违反属灵婚姻,也就是主与教会、因而良善与真理之间婚姻的对应关系。外在原因则是为了保护,防止人变成动物。不过,限于篇幅,我不再进一步揭示这些原因。
29.就其本质而言,爱与智慧一起在神里面。这一点无可否认,因为神以祂里面的爱来爱每一个人,以祂里面的智慧来引导每一个人。同样,受造宇宙就其秩序而言,如此充满源于爱的智慧,甚至可以说,万物整体上就是智慧本身;因为无限事物都处于既连续,又同步地集合起来构成一体这样的秩序中。正是因此,也唯独因此,它们才能被联结起来并持续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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