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84

484.⑷三重通奸是

484.⑷三重通奸是指血亲当中所犯的通奸。这种通奸之所以被称为三重通奸,是因为它比前两种严重三倍。它们是利未记中(18:6-17)所列举的不可亲近的血亲关系或“骨肉之亲”。这类通奸比上述两种严重三倍的原因既有内在的,也有外在的。内在原因源于它们与违反属灵婚姻,也就是主与教会、因而良善与真理之间婚姻的对应关系。外在原因则是为了保护,防止人变成动物。不过,限于篇幅,我不再进一步揭示这些原因。


圣爱与圣智 #211

211.由于文明、道

211.由于文明、道德和属灵的一切事物都通过层级来发展,和自然事物一样,不仅通过连续层级,还通过离散层级发展;还由于离散层级的发展就像目的到原因、原因到结果的发展,所以我选择通过刚才所提到的例子,即通过引用爱和智慧、意愿和理解力、情感和思维、仁和信的例子来说明和证实目前的观点:最终层级是在先层级的复合物、容器和基础。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